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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地区 |
江苏省连云港市 | 投诉人 |
吴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货退款 | ||
投诉详情:
于8月2日收到直播间购买的和田玉手镯一件。 该手镯至今未佩戴过,保持全新状态。但收到的手镯品质明显低于直播间宣传的标准,与主播展示的高档次和田玉存在巨大差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同时,《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退货退款,请平台协助处理。 请尽快审核处理,谢谢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