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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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大叔拌饭 |
投诉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诉人 |
傅女士 |
投诉诉求 |
按照食品安全法148条解决 | ||
投诉详情:
朴大叔拌饭余姚四明广场店 拌饭里有头发
我点了拌饭到了之后里面有头发 ,商家的意思是, 头发没有关系, 正常的。 退我饭钱就好了,可见这家店食品卫生条件多堪忧 我在这家店 一共点了6次 ,这次有的头发。我的诉求 就是 按照食品安全法148条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索要损失三倍赔偿,不足1000按1000计算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