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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族手机质量问题却以过15天为由拒绝换新机

2014-10-23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魅族手机投诉
投诉品牌
魅族
投诉地区
吉林省 -- 通化市
投诉人
王先生
投诉诉求
更换新机


投诉详情:

        2014年9月9日,在北京西单大悦城魅族专卖店全额订购魅族MX4手机一台,2014年9月30日,手机到货,该公司通过顺丰速运邮寄给我,顺丰单号为:305495160578,我于10月2日签收。

        经过几天使用发现该手机屏幕,HOME键周围不平整,玻璃膜不能完全贴合,通过光的反射,可以明显反射的倒影畸形,于10月16日联系魅族客服,10月18日将该手机通过快递邮递到魅族售后 ,魅族公司于10月22日签收,经售后检测确实是手机本身出厂问题,联系魅族售后表示,超过15天了只能维修,不能更换新机,但是我是从2号使用,16日联系魅族客服正好在15日内,而魅族售后表示只看售出日期也就是2014年9月30日。

        生产厂商魅族明知道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就是不给换,非拿15天来说事,都想支持国货,但一出问题就这么解决,谁也不敢买了。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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