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阜阳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43期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信息显示,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共3批次不合格食品。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阜阳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站店售卖的小芹菜(购进日期/批号:2018/06/26),氧乐果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阜阳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站店售卖的青豆芽(青豆苗)(购进日期/批号:2018/06/26),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阜阳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站店售卖的绿豆芽(小豆芽)(购进日期/批号:2018/06/26),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为0.0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是蔬菜。抽检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整顿办函〔2010〕50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指标。
阜阳市食药监局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售卖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阜阳市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1 |
/ |
/ |
阜阳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站店 |
安徽省阜阳市开发区京九办事处颍上南路280号 |
绿豆芽(小豆芽) |
计量称重 |
/ |
2018-06-26 |
4-氯苯氧乙酸钠,mg/kg /0.08 /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2 |
/ |
/ |
阜阳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站店 |
安徽省阜阳市开发区京九办事处颍上南路280号 |
青豆芽(青豆苗) |
计量称重 |
/ |
2018-06-26 |
4-氯苯氧乙酸钠,mg/kg /0.05 /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
6 |
/ |
/ |
阜阳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站店 |
安徽省阜阳市开发区京九办事处颍上南路280号 |
小芹菜 |
计量称重 |
/ |
2018-06-26 |
氧乐果, mg/kg, mg/g /0.14 / ≤0.02 |
食用农产品 |
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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