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45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该通告称,合肥市食药监局组织了省抽生产环节食品监督抽检,抽检7类食品118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糕点67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18批次,全部合格;饮料8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全部合格;动物性水产干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酒类8批次,合格。
合肥市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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