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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药监局抽检100批次春笋产品 不合格1批次

2017-04-06

讯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了2017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农产品的春笋产品,抽检样品共计100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情况为:秀洲新区运河生活港商铺C118销售的春笋,铅含量检出值为0.15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6月29日前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96317、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