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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玻璃制品公司已提出3C认证申请但未通过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建筑安全玻璃违法吗?

2018-12-31

A玻璃制品公司已提出3C认证申请但未通过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建筑安全玻璃违法吗?

      一、案情介绍

      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在对A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标有CCC认证标志的成品钢化玻璃235.73m2 ,印有CCC认证标志的网板一块。经进一步调查, 该公司2004年7月份筹建,12月份开始生产建筑安全玻璃(钢化玻璃),而且该公司向执法人员提供了1份由指定认证机构签发的申请资料形式市查通知书,日期是2004年12月15日。目前,该公司所生产的建筑安全玻璃(钢化玻璃)仍未通过CCC认证,但其擅自制造CCC认证标志,并标往在产品上。调查表明,该公司共生产建筑安全玻璃(钢化玻璃)9739.8 m ,已销售8504. 07 m。

      在案件审理中,出现了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该公司出厂销售了未经CCC认证的建筑安全玻璃,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第28条的规定,应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67条规定实施处罚;

     另一种意见认为,该公司明知其生产的建筑安全玻璃(钢化玻璃)需要办理CCC认证,却在未获得CCC认证的情况下,擅自加施CCC认证标志属于伪造.冒用CCC标志行为,应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71条的规定,依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二、分析意见

      笔者认为,A玻璃制品有限公同在其开始生产时就已向指定的认证机构提出了CCC认证的申请,但在未获得CCC认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产品上加施CCC标志后出厂销售,此行为可认定为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的行为。 因此,根据《认证认可 条例》第71条规定,按照《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处理结果

      该公司伪造、冒用CCC认证标志生产销售建筑安全玻璃(钢化玻璃)的行为,依据《认证认可条例》第71条的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第53条进行处罚。同时,考虑到该公司是政府引进项目,又刚刚开始生产,资金周转比较困难等实际情况,责令其立即申请CCC认证,并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1.责令改正。

      2.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

      3.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50000元。

      4.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9265. 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