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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监委关于电动汽车是否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请示的复函

2018-10-17
国家认监委关于电动汽车是否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请示的复函
认办证函[2010]133号
 
河南省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电动汽车是否属于CCC认证范围请示》(漯质监文[2010]36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你局文中提到的“市场上销售的电动汽车主要以纯电源或电源燃油混合动力作为驱动,在中国公路或城市道路上供乘用行驶,最高时速设计30-100(km/h),总质量1200-1500(kg)”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应经过强制性认证后方可出厂、销售。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