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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典型执法案例

2018-10-21
      2018年8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咨询共计62552件。受部分地区暴雨、非洲猪瘟疫情影响,蔬菜、猪肉价格受到社会关注;暑期市民出游热情上涨,游乐项目受理量小幅增长;多地物业新规实施效果良好,物业服务受理量稳中有降。
  一、平台运行总体情况
  (一)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情况。8月,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共计62552件,环比上升16.8%,同比下降5.0%。其中,价格举报8773件,环比上升24.4%;价格投诉5501件,环比上升19.5%;价格咨询48278件,环比上升15.2%。
  (二)重点地区分布。8月受理量排名前十的省份依次是北京(8157件)、浙江(5345件)、江苏(5505件)、天津(4498件)、上海(3867件)、广东(3616件)、陕西(3314件)、河南(3017件)、重庆(2544件)、福建(2157件)。
(三)热点行业分布。8月平台受理量排名前五的行业分别是停车收费(15245件)、交通运输(5690件)、商品零售(4546件)、物业管理(4362件)和社会服务(4083件)。农产品及农资产品价格、资源价格、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与上月相比受理量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邮政通信、机关收费、金融服务、农产品及农资产品价格等行业受理量上升。
三、下一步关注的重点领域
  (一)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旅游、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等行业市场动态,加大检查和巡查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持续跟踪保障各地蔬菜、猪肉等行业市场价格秩序。进入暑期以来,我国多地区出现强降雨天气,个别地区出现内涝积水现象,给蔬菜生产、供给带来一定影响。部分省区市又先后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猪肉价格也产生了一定波动。相关省份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密切关注受灾地区市场动态,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恶劣天气、灾害之机,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强投诉举报电话的值守和受理,确保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8月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典型案例
  一、福建省龙岩市莲东北路停车场未按公示标准收费案
  龙岩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莲东北路停车场停车时,发现该停车场未按公示标准收取停车费用,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莲东北路停车场的停车收费按市物价局(龙发改价管〔2018〕4号)通知,应继续按(龙发改价〔2014〕价35号)批复执行,但该公司自行改变计费办法,擅自制定收费标准。龙岩市新罗区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停车场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江苏省泗洪县育才实验学校违规收取报名费案
  宿迁市泗洪县一市民反映,其孩子在该县育才实验学校报名就读时,被学校统一按20元/人标准收取报名费,认为此项收费不合理,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院相关收费行为违反了《关于公布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宿教财[2017]3号)的规定,泗洪县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校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多收报名费共计46820元。
  三、湖北省利川市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收取房产证工本费案
  恩施州利川市一市民反映,其在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售卖的城中城楼盘购房,被开发商收取1500元/户的房产证工本费,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该公司的确存在违规收取房产证工本费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的有关规定,利川市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价格违法行为,退还多收费用共计82500元。
  四、陕西省合阳县出租车违规收费案
  渭南市合阳县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县乘坐出租车时,司机不打表,直接收取10元车费,乘车人认为这段路最多5元钱即可,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乘坐陕ET2279出租车从合阳县黄河路到法院路程为3.5公里,应付车费为:5.3元。而陕ET2318司机收取10元运费,多收4.7元。合阳县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出租车公司立即整改,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黑龙江省嘉荫县紫怡轩酒楼未执行明码标价案
  伊春市嘉荫县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紫怡轩酒楼用餐时,笨鸡炖榛蘑等两道菜品菜单上并未标价,认为该酒店没有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饭店菜单中无相关菜品价格,经对经营者进一步的询问,经营者承认销售过相关菜品。因不是经常销售,所以未在菜单中标价。嘉荫县物价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责令该饭店立即整改,并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摘自市场监管总局: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2018年8月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