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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纲在2008年度汽车召回管理工作会议上指出 坚定不移地推进召回

2009-03-30

    3月27日,2008年度汽车召回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质检总局总工程师张纲在会上表示,质检总局将坚定不移地推进召回工作,要按照“质量和安全年”的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张纲表示,召回是企业“凸显实力、展示诚信、体现责任、充满自信”的体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实施以来,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和谐社会,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也为在更大产品范围内推进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他指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法律法规体系、安全标准体系、管理体系都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各界对于召回工作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偏差。为此,质检总局将按照“质量和安全年”的部署,从推进《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尽快出台、搭建缺陷产品信息监测平台和伤害监测系统、完善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召回、发挥地方质检部门在召回管理中的作用等方面,加大对召回工作的推进力度。
   据悉,截至2008年底,我国总计召回缺陷汽车184万辆,涉及54家生产企业的180种车型,召回次数达到155次。另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被列入2009年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有望在今年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