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9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官网发布《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14批次食品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3号)》。该通告称,近期,天津市河东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对14批次的食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过检测,所检批次样品受检项目14批次合格。
本次抽检的流通环节食品主要是熟制动物性水产品、酱卤肉制品、蜜饯类、糕点、调味面制品、熏制香肠火腿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含油型膨化食品。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