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二期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共抽检2家单位的5批次水产品,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依据《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第235号公告)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兽药残留等指标。
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单位名称 |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市 |
产品名称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规格型号 |
分类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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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阳县蓉城镇沈国牛水产店 |
安徽省池州市 |
黑鱼 |
/ |
散称 |
食用农产品 |
池州/市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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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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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蓉城镇沈国牛水产店 |
安徽省池州市 |
鳊鱼 |
/ |
散称 |
食用农产品 |
池州/市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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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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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阳县蓉城镇沈国牛水产店 |
安徽省池州市 |
鲈鱼 |
/ |
散称 |
食用农产品 |
池州/市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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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
青阳县蓉城镇沈国牛水产店 |
安徽省池州市 |
鲫鱼 |
/ |
散称 |
食用农产品 |
池州/市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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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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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蓉城镇珍珠鱼店 |
安徽省池州市 |
鲫鱼 |
/ |
散称 |
食用农产品 |
池州/市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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