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2018年第5期 总第80期)》,饮料、方便食品、餐饮食品等4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
本期信息显示,2017年10-12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禅城、南海、高明、三水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及乳制品专项抽检。全市共抽检了21大类,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合共266批次,经检验发现3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及标签均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0%。
其中,饮料类有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与标签均不合格。具体不合格产品分别为:①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金玉泉食品饮料厂生产的低能量型碳酸饮料(香橙味),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碳气容量不足;②广东樵宝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椰柏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不合格项目为蛋白质含量不足和标签。
方便食品类有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具体不合格产品为从佛山市禅城区乐润家百货商场抽检的,标称为江门市新会区大泽新海食品厂生产的龟苓膏粉(方便食品),不合格项目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
餐饮食品类有1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具体不合格产品为从佛山市明逸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抽检的沙皇包,不合格项目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
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佛山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佛山市明逸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广佛路以南荔盈大厦东广场2号商铺一层、二层 |
佛山市明逸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广佛路以南荔盈大厦东广场2号商铺一层、二层 |
沙皇包 |
------ |
------ |
2017/10/17 |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0.12g/kg║不得检出 |
餐饮食品 |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 |
/ |
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新海食品厂 |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沿江开发区 |
佛山市禅城区乐润家百货商场 |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塱宝东路30号 |
龟苓膏粉(方便食品) |
280g/包 |
古銀 |
2017/04/16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053g/kg║不得检出 |
方便食品 |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 |
/ |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广东樵宝饮料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村八米涌工业区3号之三 |
广东樵宝饮料有限公司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村八米涌工业区3号之三 |
椰柏椰子汁(植物蛋白饮料) |
245g/罐 |
椰柏 |
2017/09/20 |
蛋白质║0.38g/100g║≥0.5g/100g;标签║配料表中未标注“新鲜椰子果肉”║应符合GB 28050-2011标准和QB/T 2300-2006中7.1要求 |
饮料 |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 |
/ |
2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金玉泉食品饮料厂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海舟工业开发区(龙船坑汽水厂车间及宿舍)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金玉泉食品饮料厂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海舟工业开发区(龙船坑汽水厂车间及宿舍) |
低能量型碳酸饮料(香橙味) |
275mL/瓶 |
樵南 |
2017/09/09 |
二氧化碳气容量(20℃)║1.2倍║≥1.5倍 |
饮料 |
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 |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