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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质监局:4家企业的出厂合格证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

2017-12-11

12月7日,衢州市质监局官网通报2017年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情况。通报称,为保障建筑工程材料的产品质量,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健康发展,衢州市商务局、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7-11月联合组织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全市17家合法生产企业。

二、检验依据: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 2012),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GZ31211001《预拌混凝土》100-2014,并根据标准要求对预拌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强度、塌落度、塌落度经时损失、水溶性氯漓子含量等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三、检验结果:连续几年检查,促进了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此次检查的强度、塌落度经时损失、水溶性氯漓子含量单项符合率达到100%(具体检测数据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有4家企业的出厂合格证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对出厂合格证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进行依法立案处理。

望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加强品质管控,整改完善出厂合格证标注,下一步各级有关部门将继续不定期开展抽查,并向媒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