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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食药监局抽检166批次食品 2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

2017-03-29

   讯 2016年第四季度,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谷物粉类制成品、食用植物油、肉制品、方便食品、果蔬罐头、速冻食品、酱腌菜、蔬菜干制品、淀粉制品、豆制品、酱油、食醋、调味料、饼干、糖果制品、白酒、其他酒、食用菌制品、其他蔬菜、蜜饯、水果干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原料乳、乳制品、冷冻饮品等食品166批次,其中合格食品159批次,不合格食品7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2批次,纯标签不合格食品5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8.80%。

  内在质量不合格产品如下:

  清远市鑫宝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城分公司2016年12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245g/包的鲍鱼菇,总砷(以As计)含量超标;清远市清城区野生园农副产品加工厂2016年12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168g/盒的茶树菇,水分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相关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说明:

  总砷属于非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并非有意添加,总砷超标说明食品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食品经过浸泡和多次冲洗可降低砷含量,减少砷摄入。

  水分超标本身并无害,但水分含量过高,存在引发其他质量问题的风险。食品水分超标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将产品充分烘干或晒干,也有可能产品包装密封度不够导致吸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