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12月23日,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7期东营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监督抽检白酒、大米、肉类3个食品类别58个批次,其中合格产品51批次,不合格产品7批次,合格率87.9%,不合格率12.1%。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指标为: 东营市兵圣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兵圣王酒(500ml/瓶 36%vol)总酯不符合标准要求;东营市兵圣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兵圣王升级版六年陈酒(480ml/瓶 32.6%vol)总酯不符合标准要求;东营市兵圣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兵圣王浓香型白酒(500ml/瓶 32%vol)总酯、己酸乙酯不符合标准要求;垦利县黄河家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河家酒(500ml/瓶 39%vol)总酯、己酸乙酯不符合标准要求;垦利县黄河家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盛世珍藏黄河家酒(500ml/瓶 45%vol)酒精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山东军马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军马炮弹酒(500ml/瓶 46%vol)总酯、己酸乙酯不符合标准要求;东营市北岭肉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猪肉丸(350g/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要求。
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第一时间通知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辖区内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停止生产该产品,找出产生不合格食品的原因并整改到位方可生产。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