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江西省质监局组织对絮用纤维制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本次专项抽查共抽查了35批次絮用纤维制品,涉及南昌、赣州、鹰潭、宜春、景德镇、萍乡、吉安、抚州等8个设区市和共青城市。本次抽查发现有1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项目为絮用纤维原料要求,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4.3%。
本次专项抽查依据GB18383-2007等国家标准,对产品的絮用纤维原料要求项目进行了检验。从生产企业类型角度分析,本次抽查的产品标识了生产企业名称的产品共15批次,产品质量合格12批次,合格率为80%;未标识生产企业名称的个体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共20批次,产品质量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20%。
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江西省质监局要求严格依法进行处理。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