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网欢迎您!消费者维权投诉举报专业平台,真实直播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维权、打假。
当前位置:主页 > 政策法规 > 典型案例 >

【案说】总是接到房产中介电话?原来是...

2021-10-19青浦区市场监管局

  “您好,刘女士,您在***小区的房子有考虑出售吗,现在房价涨了……”

  “您好,陈先生,您临近17号线地铁站的房屋有考虑出租吗,那里出行方便,租金比较高……”

  相信很多消费者都接过类似的房产中介电话。很多人会奇怪,他们怎么会知道我们的联系方式、怎么会知道我们居住的小区呢?

  案情简介

  2020年底,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对某连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在其经营场所办公电脑内查见含有消费者住址、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的个人信息合计2万余条,以及含有电话营销话术的笔记本和记录有拨打电话反馈信息的A4纸若干。按照《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该公司无法提供上述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行为已经征得消费者同意的证明资料,其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法律分析

  该公司在未取得消费者本人同意,同时也未向消费者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通过非法途径收集并使用包括具体住址、姓名以及手机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和第三款的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经查明,本案中当事人无违法所得,故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给予人民币8万元的罚款。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在日常生活中,请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投资理财、购买房屋、登记快递过程中,不要随意提交姓名、身份证照片、个人资产证明、银行账户、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如有需要,要在复印件主要信息位置上注明用途。如果发现有人利用你的个人信息损害你的任何权益,应及时要求收集、使用者删除,同时拨打12345电话投诉举报,追究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