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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卖野味?重罚!

2021-05-31上海市场监管
  被生锈的铁网包裹着门,
  挡住了出口,
  那是阳光也渗不进去的房间,
  灰扑扑的墙壁包围着一张操作台,
  上面似乎还残留着什么东西?
  是了,刚刚被剥下来的蛇皮还没来得及收拾干净。
  ——某个夜晚的执法实录
  案情简介:
  春节前夕,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餐饮店进行春节年夜饭专项检查,在该单位后厨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操作台上有蛇皮残骸。
  执法人员立即对后厨进行了全面排查,在垃圾桶内翻找出蛇头、内脏等蛇类残骸。
  执法人员检查饭店菜单并调取前台菜品销售记录,发现大量口味大王蛇、口味青蛇等销售记录,并找到一份标有宁乡口味蛇的隐藏菜单。
  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取证,并当场对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采购人员逐一进行询问笔录。经查,当事人自营业以来,购进王锦蛇作为食品原料制作菜品,销售23份口味大王蛇实现销售收入26312元,销售口味青蛇2份实现销售收入476元。综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26788元。
  王锦蛇:
  王锦蛇,游蛇科锦蛇属的蛇类,体大凶猛,且无毒,食谱广泛,野外捕食鼠、鸟、鸟蛋及其他小型动物。已被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2020年9月30日,国家林草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对于王锦蛇等45种野生动物,明确要求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
  法律分析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当事人在国家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后,仍从事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款:销售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针对该餐饮店的违法行为,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消费提示
  拒吃“野味”是历史留给我们的重要一课,野生动物身上带有大量未知的病毒、细菌和寄生物,很多人类新发传染病与野生动物有关,且吃野生动物并没有特殊的滋补功效。
  与“野味”坚决说不,不仅需要加强法治约束,更需要在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上来一场革命,需要在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方面有更深刻的反思、更切实的行动。
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
可拨打1234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