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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汽车三包”政策 四种方式维权投诉

2015-09-08中国消费者投诉网
  “新汽车三包”政策已经实施一年,消费者也因新政策获得更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 
 
  据统计,“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以来,山东“12365”质监热线共受理对汽车产品投诉举报190起,目前已处理完153起。
 
  山东省质监局副局长谷源强介绍说,“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监督工作。”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安排下,山东省质监局积极开展了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召回监督、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对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等多起召回活动进行了监督,监督召回缺陷汽车53000多辆。
 
  组建专家库 为家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在落实“汽车三包规定”过程中,山东质监部门还组建家用汽车三包争议处理技术专家库。
 
  2013年9月16日,山东组织了第一批专家培训,随后,向171名考核合格人员颁发聘书,正式组建起专家库。谷源强告诉记者,“首批专家中,涵盖了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检测机构、生产企业、4S店、律师、新闻工作者等单位。他们在汽车三包规定实施后,为我省家用汽车三包出现的争议处理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
 
  同时,山东省质监局在全省建立了汽车三包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填报更新汽车三包工作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帮助指导广大消费者正确、合法、依规进行维权。
 
  汽车消费者维权 四种方式可供选择
 
  关于汽车消费者维权问题,谷源强局长结合“汽车三包规定”,向广大听众详细介绍了四种维权方式。
 
  首先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争议双方直接面对面地友好协商,无需经历繁杂的程序,无需花费高昂的律师费、专家费或检测费等高昂的费用,而且省去了在行政机关或法院之间的来回奔波。”谷源强局长说,这是解决三包争议最经济、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第二种是消费者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依法”主要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主要是指省市县的消协。消费者如果对于双方协商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当地消协进行投诉,请求消协出面进行调解。
 
  第三种方式是消费者或经营者可以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等行政部门进行申诉。具体程序可以拨打当地的12365产品申投诉电话咨询。
 
  如果争议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采用第四种方式,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谷源强解释说,“对于汽车三包争议,双方协商和第三方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暂时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因为申诉或调解的结果对争议双方都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约束力,任何一方都有可能不遵守业已达成的解决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争议任何一方都有权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当然,消费者也可以不通过协商或调解、申诉等程序,直接申请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