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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和田玉 |
投诉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投诉人 |
裴先生 |
投诉诉求 |
退款 | ||
投诉详情:
微信购买和田玉退货后对方不退款,本人裴**(身份证号码43090*****15714)与2025年10月27日通过微信购买对方何沙(187845***51)和田玉,共计支付10060元,收到货发现与照片品质严重不符合,产品资料与图片差异大,要求退款,对方不退款,目前货物已退回对方,对方只同意换,不同意退款,希望对方退款10060。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