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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商城支持第三方商家唐合果业生鲜旗舰店恶意不发货吗?

2017-06-23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京东投诉
投诉品牌
京东商城-唐合果业生鲜旗舰店
投诉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投诉人
何先生
投诉诉求
要求商家按照订单发货,或者发同种类似商品也可


投诉详情:
    5月31日,我在京东商城的唐合果业生鲜旗舰店拍下2.5kg烟台大红灯樱桃,订单号 57483853007,当天就有信息显示商家出库了,快递是邮政EMS。但是3天后我查到物流信息仍然没有更新,于是联系在线客服询问,客服说我的收货地址快递不到,要我退款!
    这借口实在是太扯!我的收货地址是九省通衢的省会城市的中心城区,竟然说快递不到?邮政EMS是连边远乡村都能覆盖的!我毫不客气的告诉客服,我不退款!必须马上给我发货!这时候我顺便看了下,我拍下的商品已经涨价了不少。第5天,物流信息仍然没有更新,我再次联系客服,客服说发货量太大忙不过来,要求我退款,我明确表示不退款,发货量再大也该排到我了!当天我拍的这款商品仍然在售。到6月7日,物流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又一次联系客服,客服说商品下架了,不会给我发货了,逼我退款!我愤怒了,向京东申请了交易纠纷!
    6月9日,京东33301号客服给我回电,说我的订单无法发货,要我申请退款,给我实付金额30%的补偿。我表示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方案,客服就说为我保留这个方案,意思就是,我不接受也得接受!如果不接受,那就一直拖着,反正货是不会给我发的!我质问客服:第一,为什么无法给我发货?即使我拍的樱桃品种无货了,商家店里还是有樱桃在售,还是烟台樱桃,差别不会太大,我不苛求必须给我发货我拍下的品种,只要商家给我发过来2.5kg烟台樱桃就行,凭什么还说不能发货?第二,种种迹象表明,其实商家从一开始就是不愿意给我发货的,所以一直找各种奇葩的借口推脱,比如,直到我拍下订单的第5天,这款商品仍然在售,说明在我拍下订单以后,商家又销售了5天,如果连我的订单都无货可发,那么商家至少进行了5天没有真实货物保障的销售,这属于欺诈啊!第三,商家不发货,你们京东判定只给予我实付金额30%的补偿的依据是什么?请你一定要把你们的依据给我看!第四,商家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应赔偿的金额至少五百元,京东有什么权力擅自制定违反消法的政策?33301号客服对于我的质问统统回避,只是一味地用话术敷衍。
    由于跟33301号客服根本无法进行沟通,当天,我向京东投诉,接线的客服说给我升级专员处理。6月11号,声称是高级客服的54561号客服给我回电,对于我所有的质疑都打太极,话术几乎跟33301号客服一模一样,我实在不知道他“高级”在哪里!比如,我反复追问“为什么无法发货”,他不答理由,永远跟我念经:“这个确实无法发货的。”;我再问“为什么不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说公司规定只补偿30%;我请他给我出示这个规定,他答这个规定是公司内部政策不能公开;我告诉他,这个规定涉及到我的利益,我是当事一方,有知情权,他就答“我理解你的心情”;……如此这般,跟京东讨过说法的朋友是不是特别熟悉?
    根据我的经验,再想投诉这位高级客服就投诉无门了,即使一而再再而三地投诉,要么是投诉部门根本不受理,要么就是再转回到这位高级客服这里,由他自己来处理对他的投诉,他无非就是跟我耗时间而已,我根本就别想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我这笔订单,拍的是烟台大红灯樱桃2.5kg装单果22mm左右,拍下的价格是95元,使用店铺优惠券50元后,付款45元,然后我又抢到了银联的5折活动名额,实付22.5元。按照京东给出的方案,我申请退款后只能收到22.5元和1350个京豆(折合13.5元,可以在京东商城购物时有限制地使用)。而商家现在销售的烟台樱桃的价格分别为:376元/2.5kg、256元/1.5kg、158元/1.5kg、198元/1.5kg、198元/1kg、258元/1.5kg、99元/2kg、278元/1.5kg。看看这些价格,所有人都能明白商家为什么不肯给我发货,而我接受京东单方面制定的退款方案将蒙受多大的损失!
在我跟高级客服54561号沟通的过程中,我反复强调,这笔订单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商业合同,合同已经成立,买卖双方以及作为平台提供商的京东都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不得私下合谋把不公平待遇强加于对方,围绕这个订单的所有行为都必须遵守《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京东如果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当做守法的模范。可是54561号客服竟然否认我拍下的这笔订单属于一个商业合同,难道京东对员工没有进行过法制培训?难道京东没有法律意识?
    《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立法精神是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偷奸耍滑者占便宜。在这笔订单中,商家明显是能够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目的是卖高价,获取不诚实利益。此种情形下,京东还判定商家属于一般的无货情形,明显与事实相悖,明显是让偷奸耍滑的商家占便宜、让诚实守信的买家吃亏,我严正呼吁京东纠正这种错误的做法!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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