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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鸣单车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林女士 | |
投诉诉求 |
退回押金597 | ||
投诉详情:
我于2017年9月3号和9月17号,以及27号申请了退押金,我自己也忘记了,今天10月10号一看,还未收到押金退还。已超过小鸣单车承诺的1-7个工作日内退回。太过分了。请求退回我的押金199*3=597元。谢谢。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