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阿里旅行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吴先生 | |
投诉诉求 |
补偿个人损失 | ||
投诉详情:
阿里旅行网电子客票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导致差价部分无法报销,造成个人损失。2006年7月14日在阿里旅行网购买7月15日机票银川 - 哈尔滨 3U8877,订单号:233035271433,实际支付金额1820元,行程单金额1520元;
根据航空电子客票管理规定,电子客票金额必须与实际金额一致 希望贵中国质量投诉网给处理下这种不合理情况,非常感谢!
投诉网回复:
消费者投诉网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对不解决的投诉将拟成投诉典型案例转发给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