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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夏普平板电视,收货签收后自行拆箱发现电视已损坏

2017-01-11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夏普电视投诉
投诉品牌
夏普
投诉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投诉人
黄先生
投诉诉求
卖家更换一台全新正常的同款电视


投诉详情:
          2016年31日04点28分在夏普的天猫官方旗舰店下单购买了一台Sharp/夏普 LCD-45T45A 45英寸液晶网络wifi智能平板电视机,付款后,于2017年1月4号的下午19点左右家人在送货员的催促下并未对商品当面验货便对商品进行了签收。
         电视领回家后,拆箱发现电视正面右上角已经被折损,屏幕碎裂,用于防震的泡沫也已断裂。家人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对纸箱对应位置进行了检查,发现纸箱存在明显的撞击褶皱以及破损。随后,家人电话告知我改情况,我便直接联系天猫客服,客服要求我联系夏普售后安排工程师上门开鉴定单。
         2017年1月7日,工程师上门鉴定情况如下:
              1、纸箱存在明显撞击痕迹,且已破损;
              2、电视机正面右上角由于撞击已折损变形,屏幕碎裂,通电测试后核实屏幕已碎裂无法使用;
              3、内包装用于防震的泡沫损坏;
         2017年1月8日,工程师出具鉴定单并转发了电子档给我,鉴定结果为:
         非本维修站开箱,包装完好,内包装泡沫损坏,无法确定碎屏原因,请用户自行联系送货/开箱人员处理,本服务单不作为退换机凭证。
         2017年1月9日,本人对该鉴定结果不满,致电开具该鉴定单的售后部门,并将电视机以及包装的图片证据发送给对方。对方的答复如下:
不管包装是否损坏,因为是你们自行开箱的,我们都不好判断是谁的责任,我们上门只能写我们看到的故障现象,责任在谁不好鉴定。现在夏普给出的说法就是让我们自行找送货员协商解决。
        本次购物全过程中,卖家在发货时既没有对包装进行任何的二次封装加固保护,也没有任何的文字提醒收货人在签收前检查包装完整性以及对商品进行验货,本人2017年1月8号10:06:15确认收货后,至今未开具任何的收据或者发票;送货员送货交接时,既没有提醒收货人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也没有提醒收货人当面验收商品,甚至催促收货人赶紧签字确认,接着便掉头就走卖家以及物流公司无形中全部的风险完全意义上地推卸到消费者身上,商家以及送货公司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错,但商家以及夏普售后不仅不出面协调处理,还直接单方出具鉴定单,故请求相关部门严肃查明实情,及时给予消费者答复,还网络交易平台一个干净公正的环境。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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