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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碁笔记本电脑自然裂屏 售后以“人为因素”不予保修

2013-03-26消费者投诉网

投诉行业
数码通讯
投诉品牌
ACER宏碁
投诉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投诉人
刘先生
投诉诉求
尽快履行保修义务,免费为我更换屏幕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2年4月购买了宏碁笔记本电脑,2013年3月24日挂机一晚上后发现显示屏内屏发生破裂。到宏碁售后维修,维修服务站凭目测以人为或外力挤压碰撞导致屏裂为由不予保修,同时提出不合理的付费维修方案。多次向宏碁400反映并说明发现屏幕破裂前电脑工作状态,客服表示会将情况上报宏碁公司相关部门,26日下午宏碁方面电话通知我宏碁电脑质保卡上明确写明屏幕破裂不属于保修范围,无法提供免费换屏服务,而宏碁电脑质保卡上对应条款写明,不保修的前提是“意外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我的电脑是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屏幕破裂,并没有所谓的“意外因素”和“使用不当”的情况,因此我对于宏碁方面仅凭维修站目测拒绝保修感到十分不满,认为宏碁方有意逃避责任和保修义务。

    经历此次事件后查阅了相关资料时发现,对于显示器屏幕漏液、屏裂,电脑厂家经常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履行保修义务、撇开一切责任,俨然已成为该行业的“行规”,而网络上类似的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屏幕破裂的案例却不在少数,希望这种情况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自身的权益是受到保护的。 
    到中国消费者投诉网投诉,希望宏碁公司能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客户,履行保修承诺。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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