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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案||“万隆”商标权利人与吴江市万隆纺织有限公司商标纠纷案

2018-04-24

“万隆”商标权利人与吴江市万隆纺织有限公司商标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天津万隆大胡同置业有限公司举报,称我局辖区内的吴江市万隆纺织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万隆”,要求我局立案查处。经我局调查核实,举报人天津万隆大胡同置业有限公司为一家房产置业及物业管理公司,主要从事商业地产的开发及租赁业务。2002年期间,当事人注册了大量的“万隆”商标,其中就包括涉案的23类和24类注册商标“万隆”,但仅作为企业商标的防御性保护,并未实际投入使用。

被举报人吴江市万隆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要从事纺织面料的生产销售,其产品出口国外,产品本身未使用任何商标,在广告宣传中以“万隆纺织”作为其企业字号的简化,经过长期实际的使用,目前已在业内培育了一定的知名度。近年来,由于被举报人企业发展逐步壮大和品牌意识的增强,其也有意将企业字号中的“万隆”申请为注册商标,但在申请时发现“万隆”商标已被举报人注册。双方在协商购买不成后,举报人向我局举报当事人商标侵权,试图通过行政部门施压将该商标高价售出。

二、处理结果:

经我局认定,被举报人吴江万隆纺织有限公司使用的“万隆纺织”为其企业名称权的合理使用,并未有主观恶意攀附的意图,也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所以我局最终认定被举报人未构成商标侵权。在答复举报人的同时,我局也指导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品牌权益,指导其对举报人实际未使用“万隆”注册商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目前商评委复审决定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均认定上述两个注册商标未实际投入使用,判定撤销注册专用权。一旦二审判决该商标撤销,被举报人即可重新向商标局申请“万隆”注册商标。

三、入选典型案例理由: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与企业名称权相冲突的纠纷案件。两者作为不同的商业标志,承担着不同的商业用途,受不同的法律所保护。判断企业名称权是否合法使用应基于善意登记、是否突出使用及混淆来源、对应商标的知名度等方面综合判断。

我局在接到举报人举报后,并没有机械的认定侵权,而是围绕举报情况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最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未予认定当事人侵权行为成立,属于企业名称权的合理使用范畴。

本案的最终处理也体现了我局始终秉持的稽查也是服务的理念,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不止高举打击侵权行为的旗帜,也坚决维护本辖区企业的合法权利。通过我局的指导,当事人不但增强了自己的品牌意识,更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了自身的无形资产,节省了大量的商标购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