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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分装的小包装袋上标明厂名厂址但未标明是产品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者的应如何处理?

2017-06-21
    问:经营者将大包装商品以小包装袋进行分装予以销售,但小包装袋上标明的厂名、厂址未标明是产品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者的,应如何处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的厂名和厂址。在产品的包装上标明的厂名、厂址未注明是产品的生产者还是销售者的,应当将其做为生产者处理。
—摘自“(1996)技监法便字第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