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投诉网欢迎您!消费者维权投诉举报专业平台,真实直播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维权、打假。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法规 > 法规解读 >

对伪造数据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对使用过期食品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2017-06-21
    根据《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伪造数据是指单位或个人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不诚实的测量,出具虚假数据或者定量包装商品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符的违法行为。对于经销伪造数据商品的行为,可以依据《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十二条处罚。
    使用超过保质期产品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属于销售超过保质期产品的行为,可以依据《标准化法》和《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查处。
—摘自“(1996)技监法便字第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