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塑料饮水壶(杯)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03-27 00:00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2019年第2季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塑料饮水壶(杯)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了浙江省宁波、台州、温州、绍兴、金华5个地区81家企业的81批次塑料饮水壶(杯)产品,不合格0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0%。附件:2019年塑料饮水壶(杯)产品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doc 消费指南: 1、购买塑料饮水壶(杯)时,应注意观察产品标签中的信息是否完整,例如: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材质等。其中,材质宜详细列出所有可能接触食品的零部件的材质,例如:杯盖、杯身、吸管等。 2、建议消费者进正规商店,尽量在大型连锁超市购买产品。这些单位销售的产品一般有着固定的进货渠道,对采购产品的质量把关更加严格,产品质量比较可靠。 3、市面上常见的塑料饮水杯中,聚丙烯(PP)是相对安全的材质(瓶底标注数字5),除了聚丙烯(PP)材质以外,其他材质的塑料饮水杯不建议使用微波炉进行加热、消毒。 4、除了装水之外,不建议使用塑料饮水杯长期盛放碳酸饮料、牛奶等食品。 5、选购时应当闻气味,劣质品有刺鼻气味(异味),并查看塑料饮水口杯的外观,是否存在缺陷或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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