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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2019-10-17 17:02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2019年第14期)。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9期),涉及泰州市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高港区杏港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情人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花生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高港区杏港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市情人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生产日期为2019年01月26日。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管局对苏州市情人结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共生产185袋老婆花生(29.6公斤),货值金额449.26元。 该公司生产的该批次产品已销售175袋,余下5袋公司已用于送外检、5袋留样(后因收到不合格报告公司已将这5袋产品用于检验,目前已无库存)。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生产企业配合生产企业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该175袋产品均已消费完毕,故无法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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