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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抽检44批次食品样品 不合格1批次

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2-17 14:08

2018年12月14日,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5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产品44批次,合格43批次,不合格1批次。其中饮料4批次,全部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40批次,合格39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康健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庄子大道北店销售的八角(生产日期/批号:2017/9/20),标称生产企业:安徽庄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琛翔饮品厂。二氧化硫不合格(检验结果:0.09g/kg ,标准值:不得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的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成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产品主要为茶叶及相关制品。
抽检依据是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铅(Pb)、敌敌畏等多个项目,抽检共40批次产品,合格39批次,不合格1批次。
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见附表。
附表: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安徽庄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琛翔饮品厂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双涧工业功能区

蒙城县康健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庄子大道北店

蒙城县庄子大道208

八角

50/

琛翔

2017/09/20

二氧化硫‖0.09g/kg ‖不得使用

茶叶及相关制品

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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