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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局:童鞋、家电等4个批次商品抽检不合格

长春市工商局2018-11-13 10:46

近日,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网络商品消费警示提示,儿童服装、童鞋及家电等4个批次商品样品不合格。

为加强流通领域网络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原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网络销售的儿童服装、童鞋、玩具、家电和床上用品等五大类商品为重点,对本市部分网络销售商品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共抽取样品36个批次,其中,4个批次商品被检测机构判定为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88.9%,较去年同期提升了33个百分点。

不合格商品主要集中在儿童服装、童鞋及家电三大类。突出问题是:儿童服装的使用说明不符合国家标准,容易导致消费者无法识别商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童鞋的耐磨性不符合国家标准,容易导致开裂,影响使用寿命;家用电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不符合国家标准,导致部件容易损坏,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据本次发布的《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名单》,标称商标为“魅客”的1批次儿童双层加绒打底裤(货(款)号:934)样品被检出产品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魅客”的1批次儿童加绒打底裤(货(款)号:501)样品被检出产品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史努比”的1批次史努比童鞋/皮鞋(货(款)号:S725531)样品被检出耐磨性能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容威RONGWEI”的1批次电炖盅(货(款)号:RWD-10A)样品被检出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对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已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对涉嫌违法的商家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选择购物网店时,注意确认网店的真实性和信誉度,谨防网店以欺骗的手段获取高信誉度。

防范价格陷阱,提防商家低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尽可能对商品的售后事项进行约定。

注意保存好与网店交易的原始凭据和银行单据,一旦出现争议,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络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被抽检经营者

标称生产厂家

标称商标

货(款)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儿童双层加绒打底裤

长春市觅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童衣库企业店

生产商:东阳市昌骏服饰有限公司/注册公司:东阳市魅客服饰有限公司

魅客

934

产品使用说明

2

儿童加绒打底裤

长春市觅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童衣库企业店

生产商:东阳市昌骏服饰有限公司/注册公司:东阳市魅客服饰有限公司

魅客

501

产品使用说明

3

史努比童鞋/皮鞋

吉林泉发商贸有限公司/泉发母婴专营店

中国授权商:广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指定生产商:博士屋(泉州)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中国指定童鞋经销商:福建泉州利讯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史努比

S725531

耐磨性能

4

电炖盅

南关区爱米母婴用品店

品牌商:中山市德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商:中山市容威电器有限公司

容威RONGWEI

RWD-10A

输入功率和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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