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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食药监局抽检37批次月饼  4批次不合格

2018-09-19 16:39

9月18日,荆门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市局近期组织专项抽检月饼3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样4批次。检测项目包括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霉菌、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37批次月饼,不合格样品4批次,主要是在经营环节抽取样品。食品生产环节抽取的样品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荆门市掇刀区金新蛋糕店生产销售的哈蜜瓜味月饼(散装)(生产日期/批号:2018.9.5),脱氢乙酸检出值为1.0g/kg,标准要求为≤0.5g/kg,检验机构为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

荆门市掇刀区金新蛋糕店生产销售的黑芝麻味月饼(散装)(生产日期/批号:2018.9.5),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75g/kg,标准要求为≤0.5g/kg,检验机构为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

于明欢生产销售的豆沙味月饼(散装)(生产日期/批号:2018.9.4),苯甲酸检出值为0.2g/kg,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

于明欢生产销售的板栗沙月饼(散装)(生产日期/批号:2018.9.4),苯甲酸检出值为0.2g/kg,标准要求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掇刀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2018年中秋月饼专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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