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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09-14 16:24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开阳县的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开阳县贺劲食品批发部经营的荞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18年开阳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委托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以下简称质检院)对我县食品流通环节实施监督抽检,于2018年4月24日对开阳县贺劲食品批发部(食品经营许可证号:JY15201210011690)经营的大方县凤凰副食品厂2018年4月20日生产批次的荞饼(规格:220g/袋)进行抽样送实验室检测。5月18日,我局收到质检院检验报告(【黔】质检第J20180104456号),检验结论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为不合格”。

(二)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局2018年5月21日对该经营户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数量为2件、每件20袋(规格:220g/袋),共计40袋,抽检10袋,散卖销售30袋,未销售数量0袋。

(三)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局依法监督该经营户及时召回不合格食品。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开阳县贺劲食品批发部开展了自查活动,主动张贴召回公示。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我局已安排辖区各市场监管分局对大方县凤凰副食食品厂2018年4月20日生产批次的荞饼(规格:220g/袋)进行市场追查和召回,严防同批次不合格荞饼流入市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消费者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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