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套装餐具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武汉市新洲区鑫康洁餐具消毒配送部经营的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8年3月7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DC18420100003430728批次的套装消毒餐具(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实测值为0.0094mg/100cm?,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配送部餐具未按规定清洗消毒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1、警告。(新食药监当罚字[2018]01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公司于9月6日提交整改报告,查找原因系消毒冲洗设备水管口径小、冲洗时间不足造成该批次餐具抽检不合格。现已严格按照操作工序,更换大口径冲洗水管,延长设备冲洗时间,同时已对员工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督促员工熟练掌握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消费者投诉网)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www.tousu315.com.cn/a/info/df/2018/0914/406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