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局:5批次硅胶奶嘴不合格
8月22日,广州市质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广州市奶瓶、奶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奶瓶、奶嘴产品等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取41家企业生产的64批次样品,其中奶瓶42批次,经检验,全部受检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硅胶奶嘴22批次,经检验合格的17批次,不合格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28482-2012《婴幼儿安抚奶嘴安全要求》、GB/T 24153-2009《橡胶及弹性体材料 N-亚硝胺的测定》、GB 4806.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嘴》等和有效企业产品标准,对感官指标、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锌迁移量、 2,4-二叔丁基对甲苯酚迁移量、2,2’-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迁移量、N-亚硝胺和N-亚硝胺生成物释放量、脱色试验、铅、镉、挥发性物质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有5批次硅胶奶嘴均为挥发性物质不合格。
挥发性物质:是指常压下沸点低于200℃的物质,硅胶奶嘴在生产过程中会残留一些加工助剂,这类助剂通常含有一定毒性.如果硅胶奶嘴挥发性物质不合格,在使用过程中有害物质容易溶出,从而对婴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1、建议去比较有规模的商店、超市购买奶瓶和奶嘴产品。购买时要注意产品的标签是否清晰、标注的内容是否齐全。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该认真阅读标签上的资料。
2、在选购时,奶瓶应选择光滑透明的材料,如果瓶身发黑,有杂质则不要选购。奶嘴则要选择无异味、无杂质、无破损的产品。
3、使用时要注意奶瓶和奶嘴的使用温度和消毒说明。不要在高温下长时间蒸煮奶瓶、奶嘴,否则塑料中的有害单体可能会析出溶入食品中,影响婴幼儿的健康。
2018年广州市奶瓶、奶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 |
行政 区域 |
产品 名称 |
商标 |
型号规格 |
生产日期 |
综合 判定 |
不合格项目 |
1 |
广州市林锋硅胶制品有限公司 |
白云区 |
奶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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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4-16 |
不合格 |
挥发性物质 |
2 |
广州市易普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
白云区 |
硅胶奶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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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6 |
不合格 |
挥发性物质 |
3 |
广州市振英塑料有限公司 |
番禺区 |
硅胶奶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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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Z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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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
挥发性物质 |
4 |
广州拓业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
白云区 |
标口径奶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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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4 |
不合格 |
挥发性物质 |
5 |
广州市白云区好宜家日用制品厂 |
白云区 |
奶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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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4 |
不合格 |
挥发性物质 |
(责任编辑:消费者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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