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食药监局责令5家药品经营企业限期整改
汕头市食药监局2018-08-24 15:05次
8月21日,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汕头市长江大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十四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告指出,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责任编辑:消费者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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