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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药监局: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青海省食药监局2018-08-16 13:50

近日,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经检验,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中药饮片不符合规定。

据通告,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地龙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杂质、水分、总灰分;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陕西龙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味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安徽魏武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炒土鳖虫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总灰分。

对不符合规定中药饮片,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产品,并进行整改。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3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批号

标示生产企业

被抽样单位 (或检品来源)

不合格项目

报告书编号

检验机构

1

地龙

20170601

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共和县中医院

【检查】杂质、水分、总灰分不符合标准规定

QH201810204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2

五味子

170318

陕西龙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安贞医院

【性状】不符合标准规定

QH201810348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3

炒土鳖虫

161202

安徽魏武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安贞医院

【检查】总灰分不符合标准规定

QH201810345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责任编辑:消费者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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