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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药监局抽检肉制品2批次 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黑龙江省食药监局2018-08-09 15:53

2018年7月30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32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信息显示,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4类食品85批次样品。其中,抽检肉制品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检的肉制品主要是熟肉干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腌腊肉制品卫生标准》(GB 2730-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熟肉干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胭脂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1

嫩江北方食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公园道1

嫩江县北方食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

马肉干

40/

2018/3/31

2

牡丹江市东安区宏旭肉灌制品加工厂

牡丹江市江南新区下乜河村东南部

牡丹江市东安区宏旭肉灌制品加工厂

黑龙江

哈尔滨风味肠

245g/

2018/4/12

 

(责任编辑:消费者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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