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药监局抽检11类食品152批次样品 不合格2批次
2018年7月6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8年 第45号》。信息显示,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央转移地方任务,组织抽检了11类食品152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食品2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72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43批次;调味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肉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食糖2批次;乳制品1批次;蜂产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同时,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情况
1.民和县汇鑫海鲜调味品批发配送中心销售标称广州市美尚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滑磨豉酱中氨基酸态氮的检测结果为0.14g/100g,标准规定为≥0.5g/100g,检验机构为: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2.民和县乡之源清新蔬菜销售中心销售标称谢木哈豆腐坊生产的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的检测结果为2.1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行为第一行,用于说明本次公布的抽检该品种的主要情况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检验机构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GC18630000800430079 |
1 |
谢木哈豆腐坊 |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口镇川垣新区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北路 |
民和县乡之源清新蔬菜销售中心 |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口镇川垣新区农贸综合批发市场 |
青海 |
豆芽 |
散装称重 |
4-氯苯氧乙酸钠︱2.15mg/kg︱不得检出 |
2018/5/14 |
豆芽 |
2018年第45号 |
2018/7/3 |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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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本行为第一行,用于说明本次公布的抽检该品种的主要情况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检验机构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GC18630000800430096 |
1 |
广州市美尚香食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古西村“大围” |
民和县汇鑫海鲜调味品批发配送中心 |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口镇川垣新区农贸综合批发市场 |
青海 |
香滑磨豉酱 |
380克/瓶 |
氨基酸态氮︱0.14g/100g︱≥0.5g/100g |
2018/1/17 |
黄豆酱、甜面酱等 |
2018年第45号 |
2018/7/3 |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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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消费者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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