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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商局:2个批次电线电缆抽查不合格

2018-06-27 15:47

6月26日,济南市工商局官网发布流通领域电线电缆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经检验,判定2个批次的电线电缆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导体电阻。

为加强济南市流通领域电线电缆类商品质量监管,切实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8年2季度,济南市工商局委托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济南市流通领域经销的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及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等电线电缆类商品进行了法定抽查检验。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或者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要求及内容,重点检测了电线电缆绝缘线芯电压试验、成品电缆电压试验、导体电阻、护套低温拉伸试验、护套低温弯曲试验、绝缘护套老化前拉力(低温冲击试验、低温拉伸性能试验、低温弯曲试验、热冲击、绝缘老化前拉力)等与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是否合格。经检验,判定2个批次的电线电缆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导体电阻。导体电阻检验不合格主要说明电线电缆中的铜含有杂质,电阻高发热变高,容易发生火灾。导体电阻试验是检验电线电缆质量的重要技术要素,涉及到生活、生产的安全。

目前,济南市工商局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2家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销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市工商局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领域经营者销售与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各级工商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没有对不合格商品采取措施的,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向我市流通领域提供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市局也已通过《通报函》形式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济南市工商局流通领域电线电缆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名单

序号

商品名称

被抽检单位

被抽检单位经营地址

标称生产企业

标称商标

生产日期

或批号

规格

型号

不合格项目

1

电线电缆

章丘市双山三顺五金建材经营部

章丘市双山福康路

山东阳谷通顺电缆有限公司

通顺

2018年1月29日

RVS

导体电阻

2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

济南市天桥区文伟电缆经销处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历山北路206号

江苏新大洲电缆有限公司

兰苏

2013.4.15

BVR

2.5mm

导体电阻

(责任编辑:消费者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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