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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药监局: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8-04-23 16:38

4月23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期,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6类食品3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蔬菜制品6批次,1批次不合格,糕点3批次,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豆制品2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糖果制1批次,调味品1批次,饮料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 平乡县康佳酱菜厂生产的玫瑰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21g/kg 。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机构为邢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 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姜洪彬经营的三角蟹,镉(以Cd计)检出值为2.5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祥润水产销售处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检出值为1.4mg/kg。标准规定为≤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4、马鞍山市五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澳氏牛乳蛋糕(奶油味),纳他霉素检出值为15.9mg/kg,标准规定为<10m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83,标准规定为≤1。菌落总数检出值为9.9×107CFU/g,2.0×107CFU/g, 1.4× 107CFU/g,1.8×107CFU/g,1.6×107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在5个样品中,允许全部样品中菌落总数指标检验值小于或等于10000CFU/g;允许有≤2个样品菌落总数指标检验值在10000CFU/g和100000CFU/g之间;不允许有样品菌落总数指标检验值大于10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北冠卓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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