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食药监局: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农产品4类食品30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0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样品10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调味品样品9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饮料样品10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平罗县城利民市场何国文蔬菜店销售的绿豆芽,亚硫酸盐(以SO2计)检出值为0.065g/kg,标准规定为≤0.02g/kg。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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